我市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责任追究工作,已诫勉6人约谈3人

发布时间:2018-07-03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通讯员/江环宣)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我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在从严从快推进案件办理的同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记者获悉,截至7月2日,我市已就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4宗案件存在的问题诫勉6人、约谈3人。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二批56号,群众投诉新会区睦洲镇河边有很多养猪场往河里排猪粪水。经中共新会区睦洲镇纪委调查,睦洲村存在对其违法行为疏于监管的问题,决定对睦洲村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二、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第四批40号,群众反映开平市水口镇多家五金厂长期随意乱填乱堆固体废物以及垃圾,污染环境。经中共开平市水口镇纪委调查,唐联村、庆宁村存在对其违法行为疏于监管的问题,决定对唐联村村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庆宁村村民小组组长等3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第六批132号,群众投诉江海区东南工业二区的康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含有大量重金属的废水,未经过任何净化处理直接偷排至附近的小河,破坏西江饮用水源。经江海区纪委调查,外海街道东南村存在对其违法行为疏于监管的问题,决定对东南村村委会主任和分管委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外海街道党工委分管委员进行约谈。

    四、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七批第42号,反映蓬江区荷塘镇马山工业园内的无名铝制品工厂夜间生产、废气扰民。经蓬江区有关部门联合调查,涉事企业长期在荷塘南村辖区无证经营且污染环境,荷塘镇、南村虽有提早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直至被投诉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后才加大处置力度,造成投诉问题久拖不决,存在慢作为的问题,决定对荷塘镇镇长和南村村委会主任分别进行约谈。